(1) 原已有中華民國精算學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精算人員」資格認定暨執業規則之前已取得者, 可保留其簽署十八號公報之資格。
(2) 需通過科目有表列一~四: 一~三科可由 SOA考試抵銷,第四科 6P 須由學會舉辦。
科目 | 科目名稱 | 科目代號 | 考試範圍 |
一 | 基礎數學 | 1B | 複利數學 |
二 | 保險數學(1) | 4L | 單生保險、連生保險、年金保險之保費及責任準備金之有關理論及計算 |
三 | 退休金數學 | 7P | 精算成本法及相關精算假設 |
四 | 退休金會計 | 6P | 一般會計、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退休金會計、退休金制度相關法令規定 |
相關官網消息請參閱: 【退休金】「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精算人員」。
(1) 須取得「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簽證精算人員」資格並曾參加 IAS19 會計及精算人員職業道德研習會取得證明者,
且為本會有效會員方得執業。
(2) IAS19 會計課程
會員可參加由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會計師公會、會計師事務所等會計專業機構舉辦有關 IAS19 議題 3小時以上之課程,
提具課程內容及出席證明,報請退休金精算委員會審核。
來源參考:100年10月12日精總字100128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