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產險考生瞭解現行「產險精算考試科目抵免辦法」下個人已通過考試所可抵換之科目,特提供考生可向
本學會申請折抵科目認定。
說明:
一、 經本會第21屆第2次理監事會議決議通過提供產險考生可申請折抵科目認定。
二、 第21屆第3次理監事會議決議:
1. 本學會正式發文通知所有曾參加本會科目考試及格及或曾以國外考試科目折抵認可之會員。
2. 產險考生申請折抵科目認定流程如下:
(1) 填寫申請書向本會申請。
(2) 檢附考試科目通過證明或折抵證明。
(3) 申請期限:2012年12月31日前。
3. 本項折抵轉換認定為本學會提供之服務,不需額外收費。
三、 有意申請者可經由本學會官方網站下載申請書表,在申請期限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本學會
(台北市南昌路二段216號10樓之1)辦理申請。
前述現行「產險精算考試科目抵免辦法」係指【2011/08/23 】公告之 產險精算考試科目抵免辦法,敬請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