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地區的保險市場由成熟與新興市場並存,儘管每個地區發展程度不盡相同,在大多數國家籌備實施 IFRS 17財務報導準則的同時,各個地區同樣經歷監管償付能力制度的快速變化。自從IAIS於2019年通過ICS 2.0後,我們看到中國償二代二期工程於 2021 年實施;新加坡、泰國已實施RBC 2。未來幾年,馬來西亞將提出加強RBC框架的設計;現行的香港監管制度將由HKRBC取代;台灣的RBC 制度將在2026年也將採納新的償付能力制度,順利的融合與接軌將是保險業界的一大挑戰。
本次特別邀請二位資深IFoA精算師,也是IFoA GI國際亞洲工作組成員Ms.Yuan Tian及Mr. Charchit Agrawa與大家探討亞太地區的償付能力制度實施進展及潛在影響,以提供接軌與融合策略的思考。
歡迎產壽險公司及金控公司、再保險公司、顧問公司等精算、投資、財務、商品、風控、企畫等部門等相關人員及有興趣者,歡迎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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